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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機車燃料費繳納期限至7月31日止 板橋監理站提醒民眾按時繳納
【記者林富貴/新北市報導】自用汽(機)車燃料使用費自7月1日起開徵,繳納期間至7月31日止,車主收到後可持通知單至超商(統一、全家、萊爾富、來來)、金融機構、郵局繳納,也可透過監理服務網、手機下載監理服務APP、一卡通MONEY、元大銀行、永豐銀行、街口支付、嗶嗶繳、悠遊付、全支付、蝦皮購物及橘子支付等APP查詢繳納,手續簡便又快速。
民眾可遵循三不原則:不點擊來路不明之簡訊連結、不在可疑網址輸入個人資料、不下載來源不明之APP或檔案。 如接獲可疑簡訊或電子郵件,可撥打公路局用路人服務中心免費電話0800-231-035、165反詐騙諮詢專線或洽監理所站查證,以保障自身權益。
板橋監理站站長林守信特別提醒,請務必依照期限繳納汽燃費,避免延遲繳納而影響自身權益,公路監理機關有提供汽燃費約定帳戶扣款與電子繳款單之申請服務,非常方便又節能減碳,歡迎大家多加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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