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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莊警查獲持有毒品及毒駕案
【記者林富貴/新北市報導】今(10)日上午,新莊警分局光華派出所員警執行巡邏勤務時,見嫌疑人李男(31歲)駕駛自小客車,載有方男(36歲)停等紅綠燈。 員警觀察發現,副駕駛座方男手持不明電子煙,神情慌張並迅速將物品塞入外套口袋,形跡可疑,遂依法上前攔查。 經檢視方嫌隨身物品,當場查扣依托咪酯(Etomizol)煙彈2顆(毛重11.64公克)、依托咪酯煙油1罐(毛重9.8公克)等證物。
方嫌全案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警方並持續向上溯源查緝毒品來源;另對李男施以唾液毒品快篩,結果呈現安非他命陽性反應,警方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規定扣車並開立告發單。
新莊警分局指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規定,駕駛人經唾液快篩呈陽性者,將面臨3萬至12萬元罰鍰、駕照吊扣1至2年、車輛當場拖吊移置保管;若拒絕接受檢測,則將遭18萬元罰鍰、吊銷駕照並移置車輛保管,後果更為嚴重。 警方提醒,拒測無法規避法律責任,反而將承擔更高額處罰。
毒駕行為極易造成暴衝、恍神、闖紅燈等重大事故,對市民生命安全構成嚴重威脅。 新莊警分局將持續保持高密度巡邏、路檢與快篩作為,以高標準打擊販毒、持毒及毒駕行為,展現「毒品零容忍」的執法決心,不會寬貸、不會妥協,全力打造無毒、無害、安心宜居的新莊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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