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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論:提升交通安全 違規就應嚴格取締
隨著政府大力整頓,台灣「行人地獄」的狀況近年已經有所改善,但行人違規取締件數卻越來越多,除了反映宣導不足,也顯示罰則太輕,沒有嚇阻作用,未來顯有加重罰款的必要。
台灣交通紊亂經常為人詬病,美國媒體甚至以「行人地獄」形容,但在政府大力整頓之下,確實已有改善。 根據統計,去年台灣道路交通事故393918件,比起前年減少2.2%,死亡人數2950人,減少2.4%,受傷人數524485人,減少2.8%。 然而,儘管死亡人數已經連續三年下降,但跟2021年比較,只不過減少十二人,這說明改善的幅度其實十分有限,遠遠不如預期,若干問題非但沒有有效解決,反而更加嚴重。
舉例來說,去年車輛路口不停讓行人取締案件有110179件,較前年減少21.5%,而行人違規取締部分則較前年增加20.3%,顯示交通部對汽車駕駛不停讓行人的重罰,似乎發揮相當作用。 然而,今年第一季車輛路口不停讓行人取締數達到30232件,較去年同期增加14.9%;行人違規取締部分第一季達到26497件,較去年同期增加51%。 這不僅顯示駕駛不停讓行人的案子又再惡化,而且行人違規的情形更加嚴重。
為什麼會發生這樣的情形?主要是行人普遍對交通規則並不熟悉,又沒有養成守法的習慣,再加上警方取締不徹底,罰則又不重,即使被抓到違規也只罰款了事,嚇阻作用微乎其微!
舉例來說,道路交通規則明明規定「設有行人穿越道、人行天橋或人行地下道時,必須經由行人穿越道、人行天橋或人行地下道穿越,並且不得在其100公尺範圍內穿越道路」。 可是實際上嚴格遵守規定的行人,少之又少,大部分的人都是抄近路,趁著兩邊沒有車輛,直接穿越道路,而警察除非發生事故,通常也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根本就不會出面取締。
另外,在禁止穿越、劃有分向限制線、設有劃分島或護欄之路段或三快車道以上之單行道,雖然明確規定行人不得穿越道路。 但許多老人或小孩,根本就認不出禁止穿越的標誌,也不明白什麼是分向限制線、劃分島,更不清楚怎樣就會違規。
更重要的是,行人即使違規罪證確鑿,只罰款五百元,相較於駕駛的違規罰鍰,完全不成比例;因行人違規而造成的交通事故,雖然行人要負相對責任,但一旦出現死傷,縱使責任全在行人,駕駛也要負擔「道義責任」,賠償肇事者。 如此過度保護的作為,讓許多行人更加有恃無恐,根本就不把道路規則當回事。 這也正是駕駛團體憤憤不平,要求將行人違規闖紅燈的罰鍰提高至一萬八千元的主要原因。
顯而易見,今後有關部門除了要持續教育駕駛之外,也必須加強教育行人,讓行人理解規則,減少違規行為,並提升風險認知。 一旦出現違規,不管是駕駛或行人,都要嚴格取締,如此才能真正改善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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