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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受罰 微型電動二輪車上路前請先投保強制險
【記者林富貴/新北市報導】「微型電動二輪車」在113年11月底已全面規定領牌納管,如果沒有投保強制險就直接上路,依法將會被裁處新臺幣750元以上1,500元以下罰鍰;肇事車輛並可裁處新臺幣9,000元以上1萬2,000元以下罰鍰。
臺北區監理所表示,「電動自行車」已正式更名為「微型電動二輪車」,和其他汽(機)車輛一樣須投保強制險,尚未投保強制險及領牌的車主們請儘速為您的愛車辦理,如果已經有投保強制險但快要到期者,也應在保險期間到期前儘速辦理續保,才能維持保險的有效性,萬一發生事故才能迅速獲得保障並避免受罰。
而臺北區監理所也提醒民眾,如果有收到內容是要求繳納違規罰鍰,並附上連結的電子郵件,請認明以「gov.tw」結尾的網址,才是官方網站。 若收到疑似詐騙郵件或可疑網站時,請勿直接點擊連結,應直接上監理服務網查詢相關違規(https://www.mvdis.gov.tw/),才不會受騙讓荷包失血。
圖說:車輛上路請投保強制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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