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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陳亭妃呼籲:國土計畫展延重調整再起步更穩固
【記者吳淑華/台南報導】國土計畫法將於2025年5月1日正式實施,意味著施行長達近50年的《區域計畫法》即將進入尾聲。 然而,截至目前為止,國土計畫要執行的配套政策不明,中央與地方的事權不一,農民對於農地變更產生諸多疑慮,若草率倉促上路,將造成民怨。 立法委員陳亭妃特別呼籲中央政府應該傾聽地方的心聲,國土計畫應暫緩上路,待所有配套措施規劃完整健全後,再行實施。 陳亭妃表示,明年5月1日國土計畫法正式上路後,根據國土計畫法的體系,未來土地使用分區恐無法進行變更,只能透過申請同意使用或取得使用許可來進行特定用途。
這也代表著農地轉變為建地或特定目的事業用地的歷史即將結束?而在民國114年5月1日之後,現有都市計畫內土地和國家公園土地仍將受到都市計畫法和國家公園法的管制,但非都市土地的區域計畫法及相關子法將停止適用,改由國土計畫法全面管理。 如此是否代表民眾在非都市的土地都是限建?再者,是否代表農地必須在114年4月30日之前完成變更,才能享受農地變更所帶來的符合土地使用需求、建蔽率提高以及土地增值的好處?而第一線從地方的承辦人員到主管機關的解釋不一,未充分了解政策規範,造成混亂。 這些都是民眾提出的諸多疑問,也是所有民意代表服務處所接到的陳情。 陳亭妃提到,依國土計畫法第45條所訂定的時程,分為三階段實施。
第一階段為2年內公告實施「全國國土計畫」、第二階段3年後(即2021年4月30日)公告實施「縣市國土計畫」第三階段自公告縣市國土計畫後4年內(即2025年4月30日)一併公告「國土功能分區圖」陳亭妃強調,國土計畫法的立意良善,旨在確保國土安全、保護自然環境和人文資產,促進資源和產業的合理配置,強化國土整合管理機制,並修復環境敏感和受破壞的國土地區,原是為了實現國土永續發展、進行土地區分及配置需求的統一規劃,如今卻因為配套政策不明,中央與地方的事權不一,導致民眾無所適從、如無頭蒼蠅,更衍生不肖人士從中取得利益的機會。 若是在明年5月1日草率上路,恐引發更多的民怨,所以具體建議,應該延後上路時間,等待配套完整,再行執行。
(圖說):立委陳亭妃呼籲中央要傾聽地方心聲,國土計畫應暫緩上路展延重調整再起步更穩固。 (記者張志暐/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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