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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莊警協處交通事故案
【記者林富貴/新北市報導】13日05時,新莊警分局勤務中心通報許新莊區八德街一帶發生交通事故。 經警方到場調查,A駕駛自小客車沿八德街往龍安路方向行駛,不明原因右偏撞擊B車,發生事故後A車未依規定處置即逃離現場。 本起交通事故所幸未有人員受傷。
全案事故由新莊警分局交通分隊實施現場調查、勘查、採證照相及測繪記錄。 並已透過監視器影像掌握肇事車輛車號,持續通知車主到案說明。 A駕駛汽車肇事無人受傷未依規定處置而逃逸,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1項,處新臺幣1千元以上3千元以下罰鍰,並吊扣駕駛執照1至3個月。
新莊警分局呼籲,駕駛人行車時務必注意前方路況及車輛行駛狀態,避免因一時疏忽釀成交通事故;如不慎發生事故,應依規定立即停車、保護現場並通報警方處理,切勿心存僥倖逕自離去,以免觸法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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