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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林阳乙多位議員的質詢永康焚化爐空污稽查及汙染稽查等議題南市府環保局說明
【記者杜振翔/台南報導】台南市議會召開第3屆第4次定期會,議程由多位市議員進行自由發言,台南市長黃偉哲率各局處首長前往備詢。 市議員林阳乙表示,臭味來源疑似來自永康焚化廠一事。 南市府環保局表示,經查近三年並未有針對永康焚化廠污染陳情紀錄,環保局主動執行稽查12次、檢測煙道排氣1根次均符合規定,焚化廠自行定期檢測(含戴奧辛)及煙道排氣連續監測系統(CEMS)24小時連線監控,亦皆符合排放標準,環保局將依議員建議委託第三公正單位進行檢測。 環保局進一步說明,民眾陳情永康區異味時,環保局除了立即派員前往稽查污染源,另也透過微型感測器24小時監控永康區工廠和焚化爐是否有違法排放空氣污染物,蒐集分析異常排放數據,一旦發現異常,也是主動派員稽(巡)查污染源。
林易瑩議員關心汙染稽查作業相關程序一事。 環保局表示,與環保署南區督察大隊及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每月執行一次環警聯合稽查,109年10月31日發現永康停工公司下游水溝之水質監測儀器數據異常,於是在11月3日夜間安排環警聯合稽查,惟當日未發現該公司排放廢水。 環保局指出,11月16日主動邀集相關單位執行第2次環警聯合查緝,發現業者廢液未依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容操作,且產生之廢液經廢水處理設施加藥調整處理後貯存回收於製程中使用,明顯未遵循產生廢水製程停工之命令,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4條第2項規定,另未取得廢水貯留許可貯留廢水,違反水污染防潔法第20條第1項規定,最高可處三百萬元以下罰鍰。
(圖說):針對林阳乙多位議員的質詢永康焚化爐空污稽查及汙染稽查等議題南市府環保局說明.(記者杜尚澤/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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