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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碼補助綠能屋頂 中市廠房最高50萬
【記者羅祥霖/台中報導】台中市政府推動綠能改善空污,截至今年1月,光電累積裝置容量達352.5千瓩,達成率99.8%;為鼓勵企業進一步設置,經發局針對工廠類建築物加碼補助,每案最高可達50萬元,朝光電四倍增465千瓩目標邁進。
經發局長張峯源表示,台中共有42座公有市場,目前梧棲第一市場等7座公有市場已設置太陽光電,今年起推動「綠能屋頂」計畫,將直接遴選適當營運商協助民眾設置太陽光電,相較原本受理申請案後再逐案招標,有助提升服務效率,預計今年將再新增11處公有市場裝設完成,包括梧棲第二市場、沙鹿市場、清水第一市場等,讓太陽能發電比例攀升。
針對用電大戶,依「台中市發展低碳城市自治條例」規定,市府分三階段公告,自公告日起3年內需完成裝設契約容量10%以上的再生能源,或採節能措施、購買綠電憑證等方式辦理,全市統計共507家用電大戶需配合實施,促進綠能發展。
經發局表示,為鼓勵企業與民眾加入設置太陽光電行列,共同為綠能節能減碳努力,繼107年、108年編列570萬元、去年編列1,540萬經費,補助設置太陽光電;今年持續加碼,總補助經費提高至1,890萬元,補助類別包含自用型每峰瓩補助1萬8仟元,每案補助上限最高為30萬元、併聯型每峰瓩補助5000元,每案補助上限最高15萬元。
符合工廠資格的申請對象,每峰瓩則補助5000元,總裝置容量100峰瓩(含)以下者,每案最高補助30萬元,總裝置容量101峰瓩(含)以上,每案最高補助50萬元。
圖說:推動綠能改善空污,中市府加碼補助工廠類建築物,朝光電四倍增邁進。 (中市經發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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