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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市修法擴大食安管理 議會一讀通過同意備查
【記者羅祥霖/台中報導】中央今年元旦起開放萊豬進口,宣告台中市食安自治條例無效,台中市政府堅決拒萊豬,除持續加強稽查抽驗,修正「台中市檢舉重大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案件獎勵辦法」適用範圍,將萊克多巴胺或其它乙型受體素違規案,列為重大食安案件,民眾檢舉該類案件,經衛生局查獲屬實並裁罰確定,可按照實收罰鍰金額核發7成獎金,該修正案18日獲市議會法規委員會支持並同意備查,鼓勵市民一同把關食安。
衛生局長曾梓展表示,萊克多巴胺或其他乙型受體素對人體健康影響及風險,且國人膳食習慣以豬肉及其相關產製品為主要,消費量大,若豬肉類食品含有乙型受體素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時,所造成危害將較其他種類肉品廣泛。
衛生局指出,為鼓勵全民共同參與監督食安、遏止不法,此次將「豬肉及其相關產製品殘留萊克多巴胺或其他乙型受體素致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十五條第一項第五款或第四項規定者」列為重大食安案件,民眾只要具名提供案件具體情資,經衛生局受理後依法嚴查,如經查證屬實並裁罰確定後,將按實收罰鍰金額的70%發給檢舉獎金,感謝市民對於健康維護的貢獻。
衛生局也強調,台中市食品安全衛生管理自治條例部分條文被中央宣告無效,中央此舉無異打臉台中市議會、打臉台中市政府、打臉台中市所有人民,市府為捍衛民意,除持續加強稽查、嚴格把關外,並修正重大食安事件檢舉條例,透過民眾共同參與的力量,遏止不法業者惡行,維護市民健康權益。
圖說:台中市政府除持續加強稽查抽驗萊豬,更修正檢舉重大違反食安衛生獎勵適用範圍。 (本報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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