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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關溫泉夯 議員籲輔導合法化
【記者羅祥霖/台中報導】台中泡湯業興盛,市議員陳廷秀質詢指谷關地區15家溫泉旅館業,全在水源保護區,領有合法標章的有8家、7家未通過環評,業者送審環境影響評估及水土保持計畫,卻因位於水源開發地等因素,以致未能取得建物使照、無法申請登記證,要求市府積極輔導。
陳廷秀表示,對於申請溫泉標章,《溫泉法》訂有相關規定,和平谷關地區位於石岡壩水庫集水區內範圍,屬於自來水水質保護區。 依「環境影響評估法」及「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第20條規定,旅館或觀光旅館興建或擴建,位於水質保護區者,申請擴建或累積擴建面積一千平方公尺以上,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
陳廷秀指出,溫泉業依規欲辦理合法登記,但面對嚴苛、繁雜的法規條文及程序,觀旅局應設立專責窗口輔導,協助7家業者取得就地合法機會。
觀旅局長林筱淇回應,輔導溫泉業者合法化,每年除依發展觀光條例稽查,並組成輔導小組以實地訪查輔導,瞭解未合法原因,並提供旅館業申請之合法途徑建議方案及法規諮詢,以保障旅客住宿安全。
林筱淇指出,尚在輔導的7家業者,已有2家通過環境影響評估、3家取得土地使用權,觀旅局持續追踪業者合法化進度,加速業者取得旅館業登記證合法化。
陳廷秀說,因疫情國內旅遊盛行,近日溫度下降,泡湯人數增加,希望觀旅局輔導業者申請為合法旅宿業,保障消費權益避免意外發生。
圖說:中市府推旅遊溫泉,議員陳廷秀為業者請命就地合法。 (記者羅祥霖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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