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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強城市保護力 中市新冠+流感10/1開打
【記者張漢英/台中報導】為守護市民健康,台中市配合中央政策,10月1日起進行流感疫苗及新冠疫苗併同開打。 衛生局長曾梓展表示,疾管署相關研究報告顯示,疫苗不會增加副作用,可提升便利性及防護力,有效降低因病就醫或住院次數,呼籲四大類民眾應加強接種。
曾梓展指出,這次流感併同新冠疫苗分兩階段施打,第一階段施打對象為醫事及衛生防疫相關人員、65歲以上長者、55歲以上原住民、滿6個月以上至國小入學前幼兒、孕婦及6個月內嬰兒之父母等;第二階段於11月1日起開放公費流感疫苗供50至64歲健康成人施打,新冠疫苗則是年滿6個月以上民眾皆可施打。
曾梓展表示,為方便民眾快速接種,衛生局提供多元管道,包含社區設站、衛生所、醫院、合約診所、校園集中接種、機構接種、職場揪團、疫苗預約系統等。 公費流感疫苗皆依中央規定先到貨、先使用,不受理指定廠牌;另配合中央規範,有四大類屬於加強疫苗接種對象,包含6個月以上至入學前幼兒、國小、國中、高中職及五專1至3年級學生、65歲以上長者及醫事執登人員,希望高風險對象皆可儘早完成疫苗接種,保護自身健康。
曾梓展說明,公費流感疫苗接種,建議未滿9歲未曾接種兒童施打2劑,2劑需間隔4週、28天以上,曾經施打過接種1劑即可;9歲以上未曾接種或曾接種,建議施打1劑。 另新冠疫苗接種,建議滿6個月至4歲幼兒未曾接種施打2劑,2劑需間隔4週、28天)以上;滿5歲以上兒童、青少年及成人不論是否接種過,均施打1劑即可;此外,曾接種過與前1劑需間隔12週、84天以上。
圖說:中市10月起流感及新冠疫苗併同開打,四大類民眾應加強接種。 (本報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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