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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沙灘車依法無據 議員盼立法納管
【記者羅祥霖/台中報導】台中觀光景點大安濱海樂園因沙灘車危及戲水遊客,市府觀旅局擬禁止沙灘車進場,市議員施志昌、林祈烽29日質疑依法無據,建議訂定自治條例合法納管沙灘車;副市長陳子敬回應,會參考其他縣市作法,修訂相關條例。
民進黨議員施志昌在交通地政業務質詢指出,知名景點大安濱海樂園,傳出沙灘車和遊客起衝突,市府觀旅局因此公告禁止沙灘車,但現行發展觀光條例與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主要規範水域活為游泳、衝浪、潛水、操作乘騎風浪板、滑水板、拖曳傘等,翻遍各項法令公告,不論中央或是地方,都沒把沙灘車列為水域遊憩活動,如果公告禁止,於法無據。
觀光旅遊局長林筱淇答詢,因沙灘車危及遊客安全的亂象頻傳,為維護民眾水域遊憩安全,傾向禁止
施志昌、林祈烽則認為一昧禁止故步自封,如同扼殺大安濱海樂園發展,建議學習已訂定相關注意事項或是自治條例的縣市政府,訂出自治條例,在合法、安全的前提下開放沙灘車,讓觀光發展與遊客安全能夠雙贏。
副市長陳子敬強調,沙灘車不是單純海域遊憩安全,還包括遊憩生態等問題,有必要參考他縣市辦法修訂相關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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