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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悟廣場「長約變短租」? 觀旅局澄清
【記者羅祥霖/台中報導】台中市熱門景點草悟廣場委外案「長約變短租」?市議員李中29日重批觀旅局未能即時展開續約作業,以致長期OT合約變成九個月的短約,原租金月收入180多萬驟降為12餘萬,「將士無能、累死三軍」,未來草悟廣場的形象與品質堪憂。
李中在交通業務質詢指草悟廣場承租業者,去年底依合約提出續約請求,但觀旅局遲至今年6月啟動續約會前會,7、8月召開續約會議,因權利金與稅額偏高致續約不成,也造成該局業務承辦人員剩不到兩個月辦理後續作業,無法在合約結束前,透過招標程序找到承租業者。
李中說,觀旅局逕洽簽九個月短約的業者,在前市府朝承包審計新村創業基地合作開發案,本是要協助青年創業,但許多從業青年陳情,表示多處設備損壞不維修,甚至增加不當規費或提高租金,觀旅局為何要找聲名不佳業者?
李中不滿指出,原OT業者每月繳交市府的相關租金、權利金約180餘萬,但現在短租業者只需繳交十二萬餘元租金,若該業者比照先前營業不到3個月就收掉的富地市場模式,搬到草悟廣場,轉租的每月收入至少在百萬以上。
李中質疑觀旅局為不讓草悟廣場閒置而倉促短租的作法,可能會讓業者有套利的空間,且因為是短租,業者根本不會投入基礎設備的投資與維護,賺了就走的模式,將會對草悟廣場品牌形象,及台中市觀光形象導致莫大衝擊。
觀旅局說明,草悟廣場OT案自102年委外經營,至今年11月6日合約到期。 惟經2次議約會議,廠商未接受契約條件,雙方無法達成共識後重啟招商作業,設定長期委託經營14年,該標案於年9月30日公告。
觀旅局表示,該委外案本月30日截標,考量基地位處熱門景點草悟道周邊,為免空窗期間閒置,遂依「臺中市市有財產管理自治條例」辦理廣場1樓及地下1樓短期出租,租金依據「臺中市市有閒置不動產短期出租作業要點」計收,月租金12萬2,87元;地下2、3樓停車場則由交通局營運。
圖說:中市議員李中批觀旅局未即時展開續約作業,恐衝擊草悟廣場形象與品質。 (記者羅祥霖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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