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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結重大人權迫害 讓人權落實在國家體制
【記者許庭瑋/綜合報導】「人權要跟鈔票綁在一起,這什麼國家?」臺灣財經刑法研究學會理事長陳志龍教授參與【21世紀國家人權重大迫害案件—你最想知道的真相是什麼?】網路票選結果公布記者會表示,這是行憲至今第一次徹底檢討,法律已經達到必須檢討的階段,稅法更是惡劣,所以必須讓人權落實在國家體制。 假案平反真相調查委員會召集人曾建元表示,問題出在制度上,這些冤案出現在台灣民主化之後,絕大多數都跟稅法有關,而目前沒有任何法律可以救濟他們。
12月25日是我國憲法制定通過的74週年紀念日,由6大民團共同舉辦的【21世紀國家人權重大迫害案件】網路票選活動,特於當日舉辦記者會,公布票選結果,以凸顯憲政體制的乖常現況,像是票選第一名的「太極門案」,沒欠稅卻被稅法糾纏25年,至今還被國稅局和行政執行署聯手違法拍賣掉土地,與會專家學者以及受難者再次呼籲政府改革國家體制問題,終結國家重大人權迫害案件,真正落實民主憲政體制。
陳志龍痛批當今五權機構的威權行為:立法院不能淪為行政院下的小部。 為何許可國稅局稅務獎勵金?許可行政執行署績效獎金?讓台灣變成烏煙瘴氣的國家!而行政院還說人民要聽政府的聲音,頒布模範公務員,卻一點都不模範,已經變成個人意願的實現,他呼籲行政院要頒布人權公務員才是。 司法院是荼毒台灣司法人員獨立審判的惡機構,司法院長到目前還不下台,這是讓人民痛恨的問題。 而監察院更要站在人民角度監督政府,考試院不要讓一大堆黑官漂白。 當人民被迫害時,媒體應該勇敢站出來,但部分媒體已經失掉人權媒體的角度。
針對今年剛成立的國家人權委員會目前還沒有相關的職權行使法,曾建元直呼這是非常荒唐的事情,他強調執政者或執政團隊的立法院黨團要負很大的責任。 建議透過監察法,讓國家人權委員會所調查的人權迫害案件,可以透過監察權來糾正政府,或彈劾相關人員。 此外,有兩個非常迫切的問題,一是要讓監察院有個急速處分,去終止或暫停現在正在執行的違法行政處分,以免對人權(身體權、財產權、人格權)造成無法回復的傷害。 如此人民的損害可以被有效地控制,政府違法的相關證據可以得到保全,等待監察院進一步的調查,事情真相、是非公理才得以伸張。 二是陳年舊案,追訴權時效、請求救濟時效已經過的案件,監察委員應有重新調查,而調查結果對相關的機關有法律上的拘束力,然後相關機關按照監察院調查結果,讓人民能夠進行再審。
圖一:臺灣財經刑法研究學會理事長陳志龍教授表示,我們的法律已經達到必須檢討的階段,我們的稅法更是惡劣,所以必須讓人權落實在國家體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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