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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市鼓勵吹哨者 毒肉獎金發7成 食安處:盼民眾參與檢舉防萊豬
【記者羅祥霖/台中報導】台中市政府市政會議15日通過修正檢舉重大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案件獎勵辦法,率先全國將豬肉類食品含有萊克多巴胺、或其它乙型受體素違規案列為重大食安案件,民眾檢舉該類案件,經裁罰確定,即可依新法按照實收罰鍰7成發給獎金,擴大參與共同維護食安。
市政會議審查提案,市長盧秀燕裁示通過修正「臺中市檢舉重大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案件獎勵辦法」,後續將移請法制局發布實施。 盧市長表示,中央將於明年起開放萊豬進口,市府堅持瘦肉精零檢出,維護市民食安,市府除持續加強稽查抽驗,也提出辦法修正,將萊克多巴胺(萊劑)、或其它乙型受體素違規案列為重大食安案件,民眾檢舉經查獲屬實並裁罰確定可獲7成獎金,鼓勵民眾一同把關食安。
衛生局指出,考量萊克多巴胺或其他乙型受體素對人體健康影響及風險,且國人膳食習慣以豬肉及其相關產製品為主要,消費量大,若豬肉類食品含有乙型受體素,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所造成危害將較其他種類肉品廣泛。
為鼓勵全民共同參與監督食安,遏止不法,衛生局將「豬肉及其相關產製品殘留萊克多巴胺或其他乙型受體素致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十五條第一項第五款或第四項規定者」列為重大食安案件,民眾只要具名提供案件具體情資,經衛生局受理後依法嚴查,經查證屬實並裁罰確定後,將按實收罰鍰金額的70%發給檢舉獎金,感謝對於健康維護的貢獻。
衛生局進一步說明,市民可透過台中市民一碼通1999專線或0800-451102免付費電話提供具體情資,只要是未經有關機關發現並開始處理前的違法案件,可採書面或言詞口頭方式提供具體事證,並留具真實姓名及資料,即完成受理,對於個資等相關資料,依法保密。
食安處表示,食安法規定,一般性食安檢舉獎金落在罰金的2至5成,罰款6萬至最重2億元不等,此次針對萊豬等有毒肉品檢舉獎金,修法提升至7成,主要為鼓勵民眾檢舉不法,發揮遏制作用。
衛生局也提及,民眾若採匿名檢舉或不實個資者將無法領取獎金,呼籲民眾一同合作,減少違規情事。 也提醒業者確實遵守食安法令,切勿心存僥倖,若有查獲違規將依法裁處。
圖說:為擴大民眾參與維護食安機制,中市府市政會通過修法,祭出獎金鼓勵檢舉。 (中市府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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